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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写不
来。
找个石凳坐下,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
来透气。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
碎块。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所以
笔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还是写不
来。
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
。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觉得好玩就
了。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
。
我把它扔到地上,
起来,踩了一下,两下,三下。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为了证明这
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一只写不
字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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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
不能写字的笔,不喜
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
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一次完
的犯案。
……
居然穿得
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
什么其他的事情。
被踏烂的“尸
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这么想过。
将碎成数块的尸
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
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第一次没被发现。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
暗的大文
店。
你很容易看到它。
哪来那些狗
理由。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把它
袖
,
袖
,
了文
店。
果然是只废笔。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
。
……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它碎裂成块。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它跟其他笔一样
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真是贱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