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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特别绝望,我就想一人
一刀,死了算了!”陈青青
。
“你有什么想要问的吗?”片刻后,方轶
。
“我爸妈好吗?”陈青青看向方轶
。
“他们
好的,你有什么需要我转达的吗?”方轶
。
陈青青摇摇
,随后弯下腰,双肩耸动,哭泣起来。
走
看守所,方轶站在车旁,摸
一
红梅
燃,
的
了一
,然后缓缓的吐
,靠在车上看向远方的天空:又一个被情所困的女
。
这次的案
让他想起了之前
义办过的一个离婚案。
理
德可以一刀切的告诉女人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立牌坊,什么样的行为只能被当作婊
。但是
情这事真的很难分对错,为了立牌坊,压抑本心自我煎熬就一定能幸福吗?那么敢
敢恨又该如何解释?
也许女人嘴上都会赞
立牌坊的女人,但是当
到自己时,可能绝大
分的女人内心却更希望自己是那个敢
敢恨的人,潇洒的活一辈
。这世界也许本就是这么矛盾。人嘴两张
怎么说怎么有理!
一日后的早晨,方轶在律所的会议室,见到了陈青青的父亲陈大兴。
“方律师,之前接待我的那位律师说我家青青的案
有可能构不成犯罪。
那位律师说,我家青青虽然手里有
果刀,但没有
那男的,死的那男的明知我家青青手里有刀,还突然起
往刀尖上撞,属于是自残,甚至自杀。”陈大兴的
神中满是期盼,他希望能从方轶
中听到他期盼的内容。
方轶看着
前这位五十多岁,即将退休,满
白
的老爷
,心中有些不忍,但是现实有时候就是那么残酷。
“当时接案的律师仅是通过您对案情的介绍,而
的初步判断,但是这里面存在信息差。我看过案卷也去看守所询问过您女儿陈青青,对整个案情的了解更全面。
本案中,您女儿陈青青曾明确提
‘一人
一刀’的意思表示,但被害人许万年并未同意,至少从他们沟通的微信记录上看不到同意的意思表示。
在司法实践中,有效的同意需以存在有形表示为要件。
当然您可以把被害人许万年突然起
靠近陈青青手中的
果刀,看作是其对自
法益放弃的默示
同意,即自杀、自残行为。
但是,从证据的角度,上述论断难以明确,找不到相应的证据。因此,不能以被害人自杀、自残作为您女儿陈青青无罪的理由。
所以,我只能为您女儿提供罪轻辩护,无法提供无罪辩护。”方轶
。
陈大兴沉默了,他虽然听不太明白方轶刚才讲的那些理论
的东西,但是最后一句话他听明白了,因为证据的缘故,律师无法为女儿
无罪辩护。
“那我家青青会被判几年?”陈大兴抬起
问
。
“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
,致人死亡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方轶
。
“啊!那我家青青会不会被判死刑?”陈大兴
神中闪过一阵惊慌。
第396章 自陷风险
“现在看来应该不会,因为如果是死刑案件应该会由中院来审理,而不是区法院。最大的可能是有期徒刑。
如果您能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大概率会减轻对陈青青的
罚。毕竟被害人也有过错。”方轶
。
“好,我明白了。我现在就去找许万年媳妇。”陈大兴

。
晚上下班时,方轶正在收拾桌上的案卷,团队谈案组一位姓周的律师找了过来。
“您好,方律师。我是谈案律师周志
,陈青青那个案
是我谈的,我想跟您请教下。”周律师
着一副黑框
睛,年纪大约五十来岁,态度很诚恳,不像是来找麻烦的。
“您好,您客气了,我正好没什么事,您说。”方轶见周围的同事走的差不多了,远
有几个律师在忙着手敲字,在工位谈案
应该妨碍不到别人办公,便拉过一把椅
,示意周律师坐下聊。
周律师坐下后说
:“今天陈青青的父亲来找我了,跟我说,您只能给他女儿提供罪轻辩护,不能提供无罪辩护,跟我当初说的不一样。所以我过来了解下案情,顺便跟您探讨下。”
见对方把姿态放的这么低,方轶也不好端着,毕竟都是一个团队的,于是便
:“我接手这个案
后,去看守所会见了陈青青,又去阅了卷。这案
确实不好给她
无罪辩护。”
“方律师,您看,被告人陈青青并没有实施刺杀行为,被害人自己向刀尖倾靠被刺伤,不能算是自残自伤,甚至自杀行为吗?能不能用被害人承诺,为陈青青开脱罪责?我只是想跟您探讨下案情,绝没有其他意思。”周律师一脸诚恳
。
一般来说,律师是最讨厌其他人对自己办的案
指手画脚的,当然邀请其他人讨论案
是另一回事,周律师怕方轶误认为他要
手此案,实际上他只是想
明白自己的判断错在何
。
“有句罗
法谚:‘得承诺的行为不违法。’说的直白
就是,行为人得被害人承诺而损害被放弃的法益的行为,不
备法益侵害
,由此被害人的同意可以阻却行为人的不法。
在法理上,被害人自愿的放弃自
法益,请求或允许他人侵害其法益,法律应尊重被害人的自我决定,没有必要再去保护被放弃的法益。”方轶
。
“嗯,这个我明白,我就是依照这个理论对案件
行的判断。”周律师

。
他虽然不是科班
,但是自从
律师后还是很与时俱
的,书没少买,也没少读,所以方轶说的这些理论他也知
,只不过不系统,都是自学的。因为
律师年
长,实践经验丰富,所以绝大
分问题他都可以凭着经验摆平。
其实
了一辈
法律工作的律师能
通一两门法律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养家糊
,甚至赚大钱。门门都
通是不可能的,律师也没那个经历。
而大
分律师的现状却是,问什么都知
,但哪一门都不
,也就是俗称的万金油律师(其实这也不能怪律师,因为案源问题,很多律师没有专业化的机会,
来混总要先解决温饱问题),再加上运气不佳,一辈
可能都只能在糊
与小康之间晃
。
“但是就承诺者
分权限而言,不
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通说认为被害人对
健康法益有一定的自由
分权,但对生命法益却无
分权限,即被害人对自己生命法益的承诺无效。
也就是说,即便陈青青得到了被害人许万年侵害其生命法益之承诺,也不能阻却其行为的不法。
这也是相约自杀中,如果其中一方受托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
的法律理论依据。”方轶解释
。
之前面对陈大兴,方轶不敢说的太过理论,因为当事人听不懂,但是现在面对周律师,他完全不用顾忌这些。
“我觉得这个案
符合被害人自陷风险。”方轶接着
。
“被害人自陷风险?怎么说?”周律师看向方轶。
别看方轶比他年龄小,但是方轶的学识和在本地的名气绝对甩
周律师几条街,只不过方轶暂时还没有意识到这些而已。
“从理论上讲,被害人自陷风险一般表现为三
情形:
一、被害人自设危险。直白
说就是,危险来自被害人自
,是被害人自己造成的,虽然被害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自己,但仍实施该行为,
而给自己造成危害。比如自杀行为。
二、被害人主导危险行为。被害人主导危险的发生,但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侵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比如刚才说的相约自杀。
三、他人主导危险行为。危险来自于行为人(他人),被害人认识到或同意该危险行为,但排斥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比如本案。
所以我认为,被害人知
被告人陈青青持刀在手,对他构成威胁,在这一危险状态下,被害人仍向陈青青靠近,显然被害人明知危险但仍然愿意自陷风险。
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将被害人的行为视为其放弃生命的有效承诺,即不可认为是其自残、自伤、致死行为。
在本案中,在被害人自陷风险的情况下,我认为被害人对危害结果仍持轻信能避免的态度。至少本案中,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被害人自残、自伤、自杀的事实。所以我无法为被告人陈青青
无罪辩护,只能
罪轻辩护。”方轶解释
。
“嗯,我懂了。谢谢您,方律师。有空我请您喝一杯。”周律师微笑
。
对于同样的法律问题,不同律师的看法不同,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就拿这个案
来说,即便法院的法官估计也会有不同的裁判意见,这可能跟一个人的经验和学习经历有关。
周律师离开后,方轶提起包准备回住
,路过律师助理的工位时,见周颖还在忙,便
:“小周还没走啊!”
“没,明天一早有五位律师要过来拿诉讼手续,我跟小田给他们准备下。方律师,你又加班了?”周颖一脸疲惫
。
第397章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很骨
周颖和田欣是诉讼
的两位律师助理,平时负责在业务群里发布案件信息,协助律师签约,准备委托手续等工作,工作内容比较琐碎。
民事案件的委托手续相对来说比价简单,千篇一律,只分法人和非法人的委托手续,但是刑事案件则不一样,委托手续有多
。
侦查阶段所用文书、审查起诉阶段所用文书、审判阶段所用文书各有不同,很多律师都分不大清楚,更别提非法律人了。
如果起个大早去看守所会见,结果被警察通知带错了手续,不让会见,你说尴尬不尴尬,窝火不窝火。要是被当事人知
了,指不定心里怎么骂律师废
呢,由此可见周颖和田欣的工作有多么重要。
“没加班,刚才跟同事探讨了下法律问题。”方轶一笑
。
“方律师,我想向您请教几个问题。不知
您是否方便。”田欣跟方轶不是太熟,所以说话时比较客气。
平时周颖和田欣分别
合不同的律师工作,方轶是周颖负责的,所以田欣虽然认识方轶,但是没怎么说过话,不是太熟。
“您说!”方轶看向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