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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认为,上述证人证言虽然能够证明被告人有作案动机和作案时空条件,但这些证据只能表明被告人
有犯罪嫌疑,甚至重大犯罪嫌疑,不能直接建立被告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方轶质证
。
“第六份证据,被害人邓诗云的陈述,案发当晚九
十分左右,被告人房新月来到邓诗云住
,提了一个超市的大塑料袋,里面装着
爪
、

、猪
等熟
,还有
茶。
“被告人,你对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问
。
“没有异议。”房新月摇
。
3、证人
旺(邓诗云丈夫)证实,案发次日早上七
五十分,
旺接到房东姜文菲的电话称家里
事。
旺慌忙回到家后发现家里全是警察,后经查看,他发现邓诗云的华为手机和家里的钥匙都不见了。房东为了防盗,一般会将院门反锁,没有大门钥匙
本无法
去。”检察员举证
。
在院
里说话,然后二人就
了邓诗云租住的房
。晚十
半左右,她关大门时,看见邓诗云家的灯还亮着。后经辨认,当日与邓诗云说话的便是被告人。
邓诗云喝了被告人房新月带来的
茶后觉得
,就躺下睡了。次日早上,邓诗云发现右胳膊在
血,孩
发上有血。”检察员举证
。
由此可见,该份证据与案卷中侦查机关的送检结果相矛盾,公诉人没有给
合理的解释,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完毕。”方轶质证
。
“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看着手中的证据,说
。
方轶明白检察员拿
这份证据的目的,无非是想证明案发当日邓诗云和
佳艳饮用的饮料被人
过手脚,放
了安眠镇定类的药
。但是邓诗云的
检和血
检测结果却排除了邓诗云服用过安眠类药
的情况,这一
至关重要。
孩
睡后,两人聊起了丛明昌,邓诗云将丛明昌送给她的一把藏刀拿
来,让被告人房新月观看。
“第五份证据,公安机关
证检验报告,证实邓诗云睡衣及现场床单上的血迹中检
地西泮及阿普唑仑成分,该两
药
有抗焦虑、镇静
眠作用。”检察员继续举证
。
“辩护人对检验结果不持异议,但
据在案证据显示,案发次日,侦查机关将邓诗云静脉血以及
送检,鉴定意见显示,上述检材中均未检
安眠镇定类药
。
“被告人,你对检察员
示的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问
。
第1054章 重大疑
“没有异议。案发当日我确实在邓诗云家,也看到了房东。”房新月回
。
“辩护人认
“有异议,案发当日我去找邓诗云,她确实给我看过那把藏刀,但是我摊牌后,我们两个都非常激动,吵了起来,她并没有睡觉。”房新月显得有些激动。
“请公诉人继续举证。”审判长继续说
。
“辩护人,你对公诉人
示的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辩护人,你对公诉人
示的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辩护人对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看向辩护席。
早上七
半左右,姜文菲听到邓诗云的呼喊声,跑去她家,发现她女儿躺在床上,
下有血,邓诗云手腕
也有血。随后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邓诗云的丈夫
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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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轶的意见很简单,证人证言和通话记录都只能证明被告人去过被害人家里,但是均不能直接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杀人行为。
“被告人,你对检察员
示的该份证据有无异议?”审判长问
。
如果邓诗云案发前饮用添加安眠镇定类药
的饮料,案发次日在其静脉血和
中应当能够检
该类药
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