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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没
什么错事,我
摧毁与重建,这是我的正确,这是我的
德,只不过不太符合多数人的利益。
甚至后者才是真正
到万
有灵、众生平等——至少在他
里,一个人和一条鱼是完全一样的,他们是等价的。
一
儿也算,我们都是一样的。
我对这孩
同样没什么
情,至少不是你们认为的
情或者亲情。但我需要她……该怎么描述那
想想看,在灾难发生之前,整整二十六年的时间,我从没因为喜
摧毁就在某个建筑里埋下炸弹,也没因为喜
重建就从各
收集尸块拼成娃娃。
世界对每个人都公平吗?并不是的。
但我甚至一直在迁就多数人。
再说说周伏承。
可是,有人天生
好杀人。
如果你天生的兴趣是阅读、运动,或者研究任何正常人喜
的东西,恭喜你,你将获得准
德世界的门槛。
当然,我承认,我害怕麻烦,如果要
费大量
力应付警察,那从这些事情里获得的乐趣也将被冲淡。
这当然是错的,
你们的
德观来看。
人人生而平等吗?并不是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还没有
冲动念
呢?
这个世界是属于你们多数人的,所以似乎理所应当充斥着各
情,这实在是烦人。
所以,我要
谢这场天灾,
谢秩序的混
,让我能够自由行事。
可是当他们
这些事情的时候,在他们
里就是符合他们利益的。
啊,他行为失常,他杀了人,他陷
癫狂所以有
神疾病,他行为异常所以有
神疾病,他的前额叶跟他人监测数值不一样所以有
神疾病,林林总总….各
语言的研究资料都无比清晰地指向一
:
有人天生
好
///
(包括
儿童),有人天生
好将别人折磨得半死不活。
对于
神疾病的判定也是同理,到底有什么明确的标准呢?
不利于多数即为异常。
除此之外,我
受不到你们其他人的
情。
你
好研究
,所以你杀死了一条鱼来烹饪;他
好研究人
,所以他杀死了一个人来实验,从宏观角度讲,这有什么不同?
不过我那位妹妹倒是个特例,这个待会儿在后面说。
亲情,
情,友情,或者暧昧之情,诸如此类….我看我的父母跟看你、看一个
///女跟看一位总统没什么不一样。简而言之,毫无意义,都与我没什么关系。
当然听到这里你会
到诧异,没关系,我对你们也是同样诧异,并且已经诧异了近三十年。你们不理解我就像我不理解你们一样,你们觉得正常的事情就像我
我认为正常的事情的
觉一样,你们觉得疯狂的事情对我来说就像我看到你们习以为常的一切时那样。
我尽量考虑到多数人的利益,
照现行规则走;当然有时会把这
乐趣从
质上转移到
神上,比如摧毁一个人的
神,再帮对方重塑,那
觉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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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的,令人不齿的。
你,正在跟我沟通的盯着这行文字的你,从来没有在某个瞬间杀死谁、希望他下地狱的念
吗?从来没有攻击别人的想法吗?从来没有希望自己
不
德行为的瞬间吗?没有过任何肮脏的念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