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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4(2/2)

比如有个青年喝醉酒在路灯旁撒,这时候要是被人看见了……没得说,妥妥地氓罪。

这一举报完,公安局的同志们效率特别,没半个月就抓到了一个拐卖团伙来。

可人贩嘛,那当然是死一个少一个了——八十年代的时候,正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峰期,多少家都是因为这些垃圾而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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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人贩们也算了好事了,为这帮人留条命,说不定他们也能等到氓罪废除的那天。

所以对于他们的遭遇,顾妩非但不同情,甚至还有些想放炮。

所以这次牵扯拐卖案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死刑没商量。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可讨论的,毕竟这时候法律严,又赶上七十年代末严打的尾罪都得判死刑,更别说拐卖了。

这要是平时里,多判个三年五年,可赶上严打时,十几年二十年都有可能。

除了这帮人实在该死,还因为这一帮家伙的落网,直接满足了s省这两年的严打指标。

这样一来,就能让很多罪不至死的犯人留下一条命来。

说起来这时候氓罪还没废除,所以一旦严打指标下来的时候,往往除了抢劫、犯,就是犯了氓罪的人上指标了。

这个政策虽然在当时,极大的稳定了社会秩序,但要其他重刑犯就算了。

而作为报酬,有些父母甚至还收取了“营养费”跟“谢费”。

厉害了我的老大娘!

得知这一线索的公安机关对这个事情也比较重视,就特意在分开审讯了被抓回来的人贩

可犯了“氓罪”的人,往往只是因为在公共场合不得

要是严打指标不够,甚至有可能判死刑。

“指标不够氓凑!”

浑然不自己的孩以后会被卖到哪里什么,会承受什么苦难。

而顾妩到的时候,法院的同志们正在着法条量刑呢!

说的就是这个情况了。

这就要说说这时候的生育环境了……不农村还是城市,重男亲女的观念都还严重。

人贩倒也试图转移过地方,但到没成功,最后还昏迷着被抬了公安局。

不过让s市中院的法官们争论不休的,是这案中的另外一桩关系。

当时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递过来的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恰巧提到了一件比较一言难尽的事情。

但这要是真氓还好,要是“假氓”,还真死得冤枉的。

——人贩在供述的时候,不知是不是为了脱罪,一直调说他们拿来卖的孩是孩父母自己同意卖的。

顾妩:“……”

众人对人贩们的判刑倒是没有任何异议。

不过这情况比较少,且基本都发生在女婴与女童上。

逛的老大娘给发现了。

听着不可思议,但谁让这时候法律严苛,没多少人敢以试法呢。

这要是别的情况,顾妩说不定还同情一下,帮着争取减减刑啥的。

第283章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3(事业线,慎买)

作为胆敢当氓的,当然要当仁不让的上去了。

这才发现,被解救来的孩,的确有少分的孩是经过她们亲生的父母同意,才到人贩的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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