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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来不及。不说有N多的证人证明柯南已经是完全的成为了
神扭曲的小变态,就算
利小五郎300次以上带领一个看见尸
就会正常恐惧哭泣的小孩
凶杀现场,就是
童的铁证。
律师妃英理想了半天,要是打官司,必输,5年监狱跑不了。
“爸爸,这是怎么回事!”
利兰大声问
。
日本儿童福祉法
待儿童项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带领18岁以下为成年人,
血腥□□场所的,或因为不适合未成年人的言行,场所,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疾病的,属于
童罪。
柯南的无线联络
响了,是阿笠博士。
一个没有孩
,每天和各

化学试
打
的实验室老宅男,一个观察能力很
逻辑能力很奇葩,每天就想着死人死人死人的侦探
好狂,哪里知
儿童福祉法呢。
以此法推论,
利小五郎屡次带领儿童
凶杀现场,甚至接
尸
,那是绝对的违法了
童罪,
本辩无可辩。
随便
个
神科医生就会毫不犹豫的判定柯南已经
神扭曲,必须在
神病医院常住了。
不
左还是右,
利
为什么呢?
这算不上无知。
“各位,我们现在就在
利小五郎的住所外,
利小五郎和江
川柯南就在屋
里,看,在窗
里
脑袋的就是
利小五郎。”电视台主播努力的解说着,“就是这个
利侦探,屡次违反国家法律,公然介
警察工作,利用个人的影响,
涉法律的公正,据不完全统计,
利小五郎至少参与了东京警视厅300个以上的案件,肆意
涉法律程序,并且最终影响了整个案件的审判,我们
刻的怀疑,在东京警视厅,是否还存在法律,作为维护整个东京治安的警察
队,是不是已经腐化堕落到只有有钱,只要有警察
官认识,就可以肆意的拿警方的案件当玩
,肆意的侮辱死者的尊严,肆意的践踏法律的公正?”
界疯了吗?
中生侦探,不对,是少年侦探,也不对,是儿童侦探江
川柯南更茫然了,他们是侦探,是主持正义寻找真相的正义伙伴侦探,怎么会像是大反派似的。
“非法?
涉法律公正?侮辱死者?我完全没有这么
啊。”
利小五郎茫然了。
阿笠博士叹息,哦,我这里也一样,记者堵着大门,不停地问你是不是被
待了。我说,为什么他们要问这个问题?我们有
待你吗?
利兰慌忙打电话给老妈妃英理,能辩护吗?
你不看看柯南,每次看见尸
睛发光,恨不得扑上去亲一
,不是
神变态是什么?他才小学一年级,才7岁啊7岁!
柯南嘴角
,很想问,要是我装一个看见尸
就会哭的正常小孩,还来的及吗?
柯南淡定的
,办公室像是被证监会抢劫过似的,一群记者堵着门
呢。
这个罪名的判决有多重?从取消监护权,到限制接
,到10~12年有期徒刑,视情节严重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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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超级科学家的阿笠博士完全不知
哪里违法了,作为侦探的柯南同样不知
。
这都不是
童,还有什么是
童?
阿笠博士问,你们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