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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se 第124节(3/4)

人陈志宏与你关系如何?”肖检察员问

“我们都在市场卖果,关系一般。”曾学勤

据对市场门的询问笔录,你们两家是市场里最大的两家果批发公司,你们之间是竞争关系,而且关系一直不怎么好。被告人曾学勤,这些情况是否属实?”肖检察员问

“情况属实,我们虽然关系不怎么样,但是大家经营果公司图的是钱,没有仇大恨,不过是羡慕嫉妒而已,这很正常,谁有钱不遭人羡慕、嫉妒。我们两家事还是很规矩的,不会下三滥的事,否则也不会把生意的那么大。”曾学勤

“审判长,我问完了。”肖检察员见对方没上,问下去没什么意思便终止了询问。

肖检察员你这是啥意思啊,难不成想把故意伤害改成蓄意报复杀人?这是想误导法官啊,方轶不由得后脊背发凉,多亏了曾总机灵,没顺着他说。

“被告人曾学勤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看向方轶。

“需要发问。”方轶抬:“被告人曾学勤,案发之前你是否知陈志宏有冠心病?”方轶问

“不知,我们双方平时各忙各的,很少沟通。”曾学勤

“案发时,你在什么,看到了什么?”方轶问

“事发之前我媳妇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她快到停车场了,让我去停车场找她。我料理了下手里的事后,就去了停车场,当我快到停车场时,见有人打架,就凑了过去。

结果发现是我媳妇和陈志宏在撕吧,一个大男人打女人,我当时气的,上去就给了陈志宏两拳。”曾学勤

“你一共打了他几拳?”方轶接着问

“就打了两拳,我闻到他一酒气,双通红,应该是刚喝过酒,喝酒的人打起架来没谱,我不想跟他玩命,所以后来就跑了。”曾学勤

“审判长,我问完了!”方轶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调查结束,现在开始行法辩论。法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认证的争议事实和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长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曾学勤为帮其人元芳气,挥拳击打被害人陈志宏,最终导致陈志宏冠心病发作,在追击被告人曾学勤的过程中倒地,救治无效死亡。

另外,经查,曾学勤曾因寻隙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今未满五年,其构成累犯,应从重罚。

曾学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建议判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肖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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