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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兰英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认为,被告人钟兰英
为兰英公司的
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单位与被害单位发生货
买卖和加工合同业务并收受被害单位
付的数额
大的货
后,为一己私利,转移兰英公司财产并隐匿,据为己有,其行为已
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请法院依法裁判。”女检察员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
调查结束,现在开始
行法
辩论。法
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
认证的争议事实和
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
行辩论。
“因为资金是公司的,公司还有不少员工等着发工资过年呢,后期我要将资金再转回公司去
业务,运营公司。”钟兰英
。
“兰英公司有报销和借款制度,平时很少有
向公司借款,员工
差时有提前支取费用的情况。但是后期会提
相应的发票
行财务
理。”钟兰英
。
……
“你把兰英公司的资金转到个人账
上后,是否存在支付情况?有没有利用这笔资金
行消费?”方轶问
。
“我并没有侵吞公司财产的想法,之所以转移财产是为了公司利益,并非为我个人利益……”钟兰英手拿a4纸,说话不
不慢,很有条理。
个
东?平时谁负责经营?”女检察员问
。
“没有,这年
实
企业不好
,我们公司赚
钱除了发员工工资和付房租外,其实剩下不了多少钱。所以这笔资金虽然
了我个人的银行账
,但是我没敢动用。”钟兰英
。
检察员问问题是为了证明钟兰英存在合同诈骗的行为,方轶问问题是为了告诉法官,公司是公司,个人是个人,钟兰英自始至终没有使用过这笔钱。她转移公司资产的目的不是为了侵吞公司资产,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当然从目前的情况看,确实如此,但是如果钟兰英没有被抓,她会怎么安排这笔资金可就不好说了。不过那不是方轶要考虑的事,拿人钱财就要替人办事,没发生的事他不想多费心思去考虑,也没必要
究。
她所说的内容,是在方轶与她最后一次会见沟通辩护方案后,她自己总结的内容。
“下面由被告人钟兰英自行辩护。”男法官
。
辩护人认为
钟兰英通过报销差旅费的方式支取的现金仅有一两万,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方轶把重
放在了银行账
的资金上。
“是否经常有
东或者
向公司借款?”方轶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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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英公司虽为一人有限公司,但其有完整的治理结构,财务独立于实控人。公诉机关指控钟兰英构成合同诈骗罪,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钟兰英在收取货款后系用于其个人开支,因此,公诉机关指控钟兰英系个人犯罪的证据不足。
“审判员,我问完了!”女检察员
。
“有,我们每年
时向税务机关报税,有两名财
人员,平时都是
照要求
行的财务
理。”钟兰英
。
先由公诉人发言。”男法官
。
“你刚才说想趁着年底以兰英公司的名义将这笔钱放
去,作过桥资金赚钱,实际上有没有
?”方轶问
“没有,因为很多资金需求方我都不了解,不敢放款。”钟兰英
。
“下面由被告人钟兰英的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男法官
。
“被告人钟兰英,你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财
制度?”方轶问
。
“兰英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只有我一个
东,由我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公司我说了算。”钟兰英
。
“你放款为什么要以公司的名义
?”方轶问
。
“请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男法官
。